各教学单位:
为全面推进沈阳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开展,促进我校青年教师的成长,持续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,打造教学水平高、教学效果好的青年教师队伍,根据《沈阳师范大学“青蓝工程”实施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现面向全校各教学单位组织第二期“青蓝工程”立目申报工作,请各教学单位依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落实,按时报送 “青蓝工程”《立项书》和《协议书》,纸质各一式1份,立项书要传电子版。
申报截止时间:2014年6月3日15:00
联系人:吴隆坤 电话:86593013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2014年5月20日
附件1:
《沈阳师范大学“青蓝工程”实施暂行办法》 附件2:
《沈阳师范大学“青蓝工程”协议书》《立项书》